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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章 受骗死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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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是电视剧里,说不到三句话,把人不分男女老幼,摁倒了就打。

官府断案,枉死了平民,上面的刑部和府衙追查下来,是要严处的。轻者丢官,重则下狱。这天子脚下,任何人违法处罚都一样。

即使是刑讯逼供也是三木之后,不得加刑。

三木,就是指一般审讯犯人时使用的刑杖、夹、桚、之具。

这里的刑杖是指责打大腿的棍杖,比竹板子的棍头大一点,还有有就是责打臀部的木板子和竹板子。竹板子是在棍头中间裂缝,嵌入的竹片头。

比木板子回力要大,打人生疼,一般用来逼供,而且板子数量打得较多也不至于伤到筋骨。

不过官府衙门的潜规则,谁历来能看得透彻。

历来数朝,官府胡乱判案,不明就里就打的多的是,冤狱丛生,民怨载道。

而且如何用三木之刑也是看官老爷心情。

历代的文献书籍,对各种刑讯的描述,也是记载的只有刑责数量,没有具体的施加的部位方式的描述。

其实都是在回避很多的东西。

就拿窦娥冤里面的杖责,看来都是板子棍子一起下的。

棍子落在大腿上,才使得肉肿。板子落在臀上,才是皮开,

往往重刑迫供,都是责打五十左右,这也是当时考察到的,一种人体能承受的一个极限。

但是体弱的人必定是有性命之忧患。遑论窦娥是女子。

这十五岁的孩子上来,县令一看就不对路,问了几句,这王树汶就结巴了。毕竟少不更事,这县衙是公堂,即使见过世面的这堂口风也经受不起恐吓。

所以马县令正因为这案子被上峰盯得紧,加上气不打一处来。

一手探过去,拿着火签就要下......

这一边的毛师爷立刻就拦住,因为他在背后说过,王树汶仅仅坐牢三年,过堂不打板子,坐牢不吃苦,每天有酒有肉有得好去处安身。

这一打就乱了套了。

王树汶不知道自己这一回顶包的会是一个杀了之前商人,又抢了很多富户的土匪头子,自然不知道其中的厉害。

换这种悍匪,一定是不问是谁,上堂问明白了正主,就能打最少四十杀威棒。一般给地方搞出大事件的,这种棍杖是少不了的。

这是满清律法的规定,凡事大案的犯人归案,斗杀、谋害、抢夺、致命的,上来问明白了是这人干的,就能打了再问。

不过毛师爷是拦住后一边低声说:“这犯人已经同意直接认罪,我们就不要把事情让全部人等都知道了,何况这一伙强盗余党可能就在附近,要是闹上来唯恐对老爷不利。”

其实这马翥是个靠亲属为道台,私下走路子买来的官。

道上的叫拿银子捐来的官位。

当时朝庭用钱的位子很多,地方的乡绅土豪要是肯拿钱在地方修路搭桥,修建水利,那么县级官员是可以给一个当的。

最初是虚名,副职,后来正品的都给暗中了,成了一种习惯性的买官卖官。

所以几乎过堂不到三句话,这作为劫匪胡体安的王树汶就被送去了大牢,并且第二天天不亮就押解了。

进入囚牢时,果然是王树汶单独的关在一个死囚区的大笼子里。

有四个狱卒在外面玩骰子守夜。

他披着重枷锁,还不知道自己是死囚,以为在这里关三年就可以回去了,还戴着脚镣重具在哪里睡了。

吃的东西不像是有什么酒肉,不过是有点吃得饱了。

其实一般刑部下案子不会这么快,正因为上面的河南巡抚涂宗瀛臬司衙门都在关注,而且递上去也快,下来就快。

刑部因为在光州附近多几次的劫案,所以批示时以为判缓刑轻了,就批了斩立决。

此刻问这孩子估计已经不可能,这班的衙役看得紧,这里我是施展不出来什么法术的。

只有等天亮找机会再说了。

未曾料想,这第二天一早就要下雨,阴沉着天。

行刑这一早就得提堂验明正身。

犯人全部脱光衣服在囚室洗白净了,换了新囚衣上来,当着新来的县令,被衙役脱光衣服抬起脸,验明正身,说自己是胡体安,他此刻还不知道被插上斩标是拖去杀头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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