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在心里这样想着,很是悲哀和凄凉。
无论如何,独孤天想要离开这里,离开这个不属于自己的地方。
虽然这里风景很优美,气温也很舒服,不泠不热。这样的环境,对他身上的伤势会有着很好的治疗作用,可他仍然想要离去。
他甚至已经知道自己此时正身在广东地界了,甚至还猜到了这里是有名的罗湖,可是这离他的家乡湖北太远了,他有些不习惯,他年轻的时候,喜欢四处游荡,可是现在他想离家近些。
也许人老了,都会有种落叶归根的想法,可毕竟今年他才四十岁,还不算老。
尽管他很清楚,此时已他的身体状况,想要独自一人回到家乡,恐怕比登天还难,更别说现在他还是大魔头,外面不知有多少所谓的正派人士想要砍了自己的头,去扬名立万。
可是他不在乎,现在任何困难都阻止不了他离开这里的决心。
他本是一个流浪汉,本已习惯了江湖的漂泊,习惯了贫穷,又如何能呆在这如诗画一般的地方,穿着这昂贵的衣服呢?
现在,他虽然身上出了一身汗,甚至弄湿了身上的睡衣,可这没关系,至少他已经成功的站了起来,并且手中已经拿到了重剑,接下来,他就要准备离开了。
只是他还在想,临走的时候,要不要给这里的主人道一声别,毕竟他在这里住过,如果就这样走了,也不太符合他的性格,至少他到现在为止,还没有承过别人多少人情,每一个对他有恩的人,他几乎都想尽方法去报了恩,所以这一次,他也不想这样不辞而别,至少应该看看主人到底是谁,日后待伤好之后,再来报恩。
就在他这样想的时候,突然一语柔声道:“独孤大哥,你这就要不辞而别吗?”
他一愣,抬起头来,看到诗心正端着一碗莲子粥站在自己面前,看一眼,他就怔住了,像傻了一般。
眼前的诗心穿着一身浅绿色的衣服,就像湖面上的莲叶一样清新自然,脸上已不再是脏兮兮的,像个小叫花子,如今已变得红润、细腻,活脱脱一个大家闺秀,甚至不笑的时候,脸上也有一个浅浅的小酒窝,头上插着一个粉红色的蝴蝶结,一眼看去,就跟湖里那含苞未放的荷茶一样可爱,此时她一对炯炯有神的眼神,正睁的大大的,长长的睫毛忽闪忽闪的,就那样含情脉脉的看着自己,像是在用眼神祈求他不要离去。
这哪里是诗心,分明活脱脱一个王偌嫣。
独孤天痴痴的看着诗心,眼神一眨不眨,浑然忘记了此时身上的伤痛,也忘记了自己将要离开,半晌他才说道:“你……你怎么在这里?”
他的话竟有些语无伦次,显然他从没有这样紧张过,何况脸也红了,就像他第一次喝醉酒向心爱的女子王偌嫣表白时一样。
诗心笑了笑道:“独孤大哥,你伤还没有痊愈,快点躺下来,是我送你这里的,当然我也在这里啊!”
她边说边将碗里的粥放在桌上,然后又取下他手中的剑,扶他重新坐在床上。
独孤天此时就像是一个木偶一样,任由她摆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