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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二章:蹭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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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名溪点头,心中感叹着平民百姓生活的艰辛,又听钟南说在阮云丝这里生活得很好,姐姐对他很是倚重,下次去进染料作物时,就要让自己去独当一面,又说跟着阮云丝认字读书,这一下苏名溪便来了兴趣,他从阮云丝的举止言谈中已经断定,这必然不是普通人家的女孩儿,就算是小家碧玉,也是读过书,识大体知进退,十分懂礼的。此时听钟南的意思,这女子竟还是一名才女,不由得心中好奇,就问起阮云丝教钟南都读了些什么书?和他怎么讲解的。

阮云丝虽是穿越女,但很小的时候就穿来了古代,之后在侯府中,那也是请过先生专门教授读书的,她本性聪明,在现代都是高材生,这古代知识虽然艰深些,其实常了也就习惯。因此到她出走之时,虽不敢说才高八斗,却也是文采斐然,加上她前世的经历,对这些古代知识自然有独到见解,虽然只是教了钟南钟秀一本三字经,却已经将许多自己结合前世所得出来的新颖结论灌输给了兄妹两个。

钟南也是个极为聪明的孩子,见苏名溪认真倾听,就把阮云丝所教的知识和讲解全都一五一十说出来,只听得苏名溪双目中异彩连闪,暗道我说她必是个奇女子,如今看来,果真如此。只可惜她命运多舛,不知是家道中落还是什么别的原因,竟让她这半生如此坎坷,若她能生在富贵之家,或许我倒有机会与她早些相识,做一对知己了。

正在心中感叹,就听外面响起阮云丝的声音道:“南哥儿,你回家把那张饭桌拿过来。”

钟南连忙答应了一声,转身出去,这里苏名溪走出屋子,对阮云丝笑道:“不必这样麻烦,不然我后哪里还有脸登门蹭饭?”

阮云丝心想什么?日后还想登门蹭饭?我的天爷,您老也不好这么干啊,堂堂小公爷就到了需要蹭饭的地步?就算蹭饭,上赶着请他吃饭的也多如过江之鲫吧?你别老让他巴着我不放好不好?这真是耗子遇见猫,想逃还逃不开了。

因正要开口说话,却听芸娘抢先道:“这有什么?小公爷帮咱们这么多,别说吃几顿饭,就是别的要求,但凡有差遣,咱们也该肝脑涂地。不过是拿张桌子过来罢了,如今我那屋里只有南哥儿住着,他也是在这里用饭的,原就该拿过来,只是前些日子太忙,就混忘了。恰好今儿拿过来,日后也就放在这里备用了呢。”

苏名溪还不等说话,就听王彪哈哈大笑道:“姑娘真个是明事理的人,这话说得我老王心中熨帖……”不等说完,就被苏名溪瞪了一眼,这粗豪侍卫便讪讪住了口。

阮云丝心中明白王彪是不满自己对苏名溪过于冷淡疏离,所以故意这样说的。她心中也无奈,暗道芸娘啊我的亲姐姐,你饶了我吧,你现在恨不得把他当祖宗一样供着,一旦哪天我身份暴露了,哼,有你哭的时候儿。

钟南很快就把桌子扛了回来,恰好锅里的芸豆土豆咸排骨也炖的酥烂,于是就在卧房炕上安了一张桌子,自然是请苏名溪坐的,炕下那圆桌上也摆着同样的菜肴,却是几个侍卫坐在那里。

时间不多,加上阮云丝也是真心怠慢,所以除了一大碗芸豆土豆咸排骨之外,就只有一大碟子香椿炒鸡蛋,还有一个大碟子里切了钟南买回来的卤猪头肉,最后是一碟子卤凤爪,便是这四个菜。

虽是粗茶淡饭,但这一顿苏名溪吃得极为尽兴,芸豆土豆咸排骨的味道十分鲜香,就连那香椿炒鸡蛋,也是别有风味,他竟然没吃过,因指着那盘子道:”姑娘这鸡蛋里的菜是什么?我吃着不是白菜菠菜,更不是韭菜,味道十分特别,嗯,很好吃。“

“那是香椿。”阮云丝淡淡回答,说也奇怪,她在现代时很喜欢吃香椿,农贸市场里,从春天开始,就有个摊子常年卖这东西,价钱很是不便宜。只是到了古代,却再没有看见过这东西,直到去年在西山脚下发现了大片的香椿树,打听了一下,这里人竟不知道这树叶是可以做熟食吃的,再仔细看看,原来里面倒是有不少的臭椿,于是阮云丝就从中挑了几棵香椿树移栽到自家院里,到今年春天的时候儿,那一排香椿树都发了嫩芽儿,各家送了一些,众人才知这东西好吃,如今小王村和西边的猎户村,几乎每户家里,都栽了些香椿树,只是别的地方,却仍没有这种做法。

如今已是将近中秋,香椿的叶子本已经老了,但是这几棵树从春天开始,就没歇息过,出了叶子便被采摘下来,再新出一茬,又被采了下去,因一茬茬出着,所以这会儿倒还是能凑合吃,这当然是阮云丝的想法,她嘴巴早被养刁了。而苏名溪头一次吃这个东西,却觉着十分美味。因此临走时,还特意和阮云丝要了一包香椿叶,说是带回去也让家里人尝尝。

回到京城国公府,苏名溪下了马,将缰绳交给小厮,手里便拿着那包香椿兴冲冲向后院走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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