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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章 贵族衣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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还是那条熟悉的铁角巷,还是那股熟悉的麦酒味。

绿林佣兵团大包小包地回到“麻雀”旅馆,老家雀依然每人请了一杯麦酒,然后挤眉弄眼地低声问道:“路,这次弄到什么好东西没有。”

路憨厚地笑笑:“老地方,等我收拾下就来。”

过了一会儿,路和杜尚每人背着着一个比人还高的大皮袋子下楼来。

老家雀看到皮袋子里的货色,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!

两条皮袋子里各装了一条泛着冰花的掘地虫。摊开后足足有15亚矩长。

老家雀用手掐了一下掘地虫的皮,湿漉漉地充满了弹性,就像刚刚被狩猎一样新鲜。

许久,老家雀得意地发出一阵狂笑:“好,好,这玩意一定能卖大钱。”

“麻雀”旅馆的常客听到老家雀那公鸭似的笑声,都知道这老家伙又用低价收到好货了。

从老家雀的仓库出来,路和杜尚的身上各多了1万米拉。路带着佣兵团的其他成员,再次去小铁匠那里补充武器。路却去了佣兵团员从未去过的城市商业中心。

“普文尼斯,果然是座小城市啊!”杜尚站在商业街的中心广场上,四处张望。这里既没有综合百货商店,也没有大型导力商店。虽然导力革命到现在已经过去了整整45年,对这座城市的普通人而言,仍然是一个遥远的传说,除了家家户户的导力灯,其他常见导力器都尚未普及。

这个世界正处于科学大爆发的年代,可以自动填充的动力,带来了轰轰烈烈的工业革命,以及让地球人羡慕不已的‘永动动力’,不过,对于这个魔兽横行的世界,导力革命的主要成果,都被用于军工军火的加强,导力器的民用被严重忽略了。

对于外来户杜尚来说,最不习惯的还在于娱乐设施的贫乏,诸如地球上随处可见的电视、广播、网络和电影,在这里还停留在专家的理论专著之中。杜尚每每念及,便不由得发句牢骚:“真忒么不科学!”

杜尚随便选了一家成装店走进去,导购小姐的眼神倍儿尖,知道这是一个城市里随处可见的佣兵,连忙热情地拿起一件冒险夹克推荐:“您好,这边的专柜都是各式野外服装,衣着舒适又简练,还不影响战斗,最适合您这样的勇者。”

杜尚瞥了导购一眼:“我要看的是男式正装礼服!”

正装礼服!原来是一位大人物。导购员急忙把店里最好的礼服拿了出来,让杜尚一一试穿。在杜尚看来,这个世界的时装,实在是有些过于浮华花哨,他选了店里面最简洁的一套黑色礼服,吩咐把领口内那一圈多余的白花边去掉,又买了相配的衬衣,鞋子,老板又额外赠送了袜子和领花。

穿上正装后,杜尚对着穿衣镜,仔细打量着镜中的自己。

镜中人的形象,与杜尚穿越前完全不一样。眼前的青年身材笔挺,鼻梁挺直,绿色的瞳仁中闪烁着锐利的光芒,肤色有些苍白,带着一种不可名状的神秘和高贵气质,就连杜尚自己看上去,都觉得无比陌生。

时空速递员并没有按照杜尚“生前”的躯体为他重塑金身,这具躯体的构造完全是为了与灵魂达到完美匹配。至于发色和肤色神马的细节,时空速递员才懒得管呢,用了最省资源的选择。

如果他征求杜尚的意见,杜尚一定会指出,别的也就算了,这头银发一定要换色,这不是给自己竖flag吗!

杜尚不满意地四处挑剔,导购小姐的眼睛却冒起了小星星。在这个粗鲁的城市,天天都是些肮脏粗鲁的男人走来走去,何曾见过一个拥有如此高贵肤色的年轻贵族。

在一片异性的赞叹声中,杜尚满意地收下了这身衣服。

临出门,杜尚的嘴炮天赋又不自觉地发动,和老板开始了讨价还价。他灵机一动,编造了一个勤工俭学寒窗苦读终于被某学院录取的寒门子弟的故事,让老板听了心甘情愿地给了一个大减价的折扣,以7000米拉拿下了全套时装,包括皮鞋,以及老板赠送的白手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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