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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 琳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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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 琳达()

就在假面离开史莱克城的同一刻,坐落于史莱克城洛丽思区猎犬大道上的王国首相弗朗西斯·盖尔公爵的府邸里,父与女之间也爆发了剧烈的争吵。

天堂同盟阶级森严,最顶端的冒险者公会和奥林匹斯神教超然世外,然后是三大帝国、八大王国和宣称永不称王的独角兽公国。再往下就是十三个战职者世家、各国掌握实权的大家族、天堂联盟对抗混沌军团的中坚战职者、佣兵公会的佣兵、各成员国的独有兵种、自由民以及最底层的领民和奴隶。

这种阶级,在城市的划分上尤为明显。最低爵位也要是世袭或者终身伯爵的贵族区、商贾云集的商业区、聚集大量平民的平民区。在意义特殊的城市,比如各国首都和冒险者之都,还要加上一个奥林匹斯神教的神殿区。

洛丽思区位于史莱克城西部,是哥斯拉王国权贵们的聚集地。这里的豪宅此起彼伏,越是靠近城中心的薇拉宫殿群,豪宅的规模就越大,也更奢华。离政治中心的距离代表着在统治阶层中的地位,这不仅仅是哥斯拉王国,也是整个天堂同盟的潜规则。

弗朗西斯公爵的府邸与薇拉宫殿群仅仅隔着一条雄鹰大道,它的对面则是王国统帅巴斯·维隆卡的府邸。

盖尔公爵府占地约有十万平方米,其主体建筑是一座洛可可式的别墅。环绕在公爵府外的红色砖墙上爬满了翠绿的藤蔓,铁质大门之后则是一个造型古朴的喷泉。看上去显得有一些空旷。

在公爵府里,除了别墅、马厩、喷泉这些建筑,其他的地方都被各种美丽的鲜花占据。弗朗西斯的夫人是一个爱花之人,这些争奇斗艳的鲜花就是她生前所种。公爵夫人病逝后,这无数的鲜花就承载了公爵大人对亡妻的思念。

打理鲜花对公爵府的仆人们来说,原本是很痛苦的事情。一旦不如公爵大人的意,轻则斥骂,重则棍棒加身。但是今天,每一个公爵府的仆人都在心中祈求神明保佑,让那位严厉的老管家一定要安排自己伺候这些娇嫩的花朵。

如果说在公爵大人心中有什么比亡妻种下的鲜花更重要,那么非他的独女琳达·盖尔伯爵莫属。

琳达·盖尔伯爵今年只有十五岁,却已经是一名二阶的魔剑士,再加上她的美貌和家世,让琳达的追求者已经足够组成一个万人师团了,还是那种随便拉出一个都能震晕一片人的万人师团。

然而今天因为某件事情,琳达小姐和公爵大人却吵翻了。以豪门奴仆的机警,自然不会去触霉头。这样一来,打理鲜花这件公爵府的第一要务就成了最好的护身符。

“你竟然要我嫁给那个傻瓜!”

一间装饰典雅的房间里,粉色的帷帐已经变成一条条的,昂贵的水晶制品变成了一堆碎片,而华美的服装更是散落一地。

硕大的木床边,一个美丽的少女满面怒容,对着面前英挺的中年人叫喊。

这个少女给人的感觉,第一眼是冷艳,第二眼还是冷艳。浓密的细长睫毛、清澈的金色双眸、如玫瑰花瓣般娇艳欲滴的薄薄双唇,这是一张如梦似幻的精致面庞。

少女下颌尖尖,金色的长发随意披散在肩头,在冷艳中又透出几分妩媚。她身穿一件白色的武士服,将初具规模的身材勾勒的淋漓尽致。

武士服宽大的袖口中露出绑着一个黑色布袋的皓腕,随着少女的动作发出沉闷的撞击声,似乎装有什么重物。

少女的腰间悬挂着一柄细剑,透着强烈的魔法气息。

然而,少女最引人注目的,确是那双勾魂夺魄的修长美腿。她的腿,竟与高自己一个头的中年人不相上下。

“我的夫君,应该是万人景仰的英雄,是千军万马的统帅,是谈笑间灭敌万千的智者!”

少女带着几分憧憬的表情立刻变成深深的轻蔑,“那个傻瓜,配吗?”

“我骄傲的女儿啊,傻瓜会想出这种锻炼体能的方法吗?”

面对情绪激动的女儿,弗朗西斯公爵面色淡然,只是指了指少女手腕上的黑色布袋,淡淡的说道。

二十年前的弗朗西斯公爵可是一位让无数少女倾心的美男子。虽然如今他的女儿都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,但岁月并没有在他的脸上留下痕迹……细密的金发,同样金色的双眸,挺拔的鼻梁,依然是那张宛如石雕般的脸庞……大约只有这种完美如神祗的男子,才能生出琳达这位哥斯拉第一美人。

看到女儿张口欲言却说不出一句话的模样,弗朗西斯公爵带着一抹慈爱的微笑道,“琳达,相信父亲的眼光吧!亚瑟,总有一天会名扬整个大陆!”

“嗯,我和理查已经商量好了,下个月10号给你们订婚!”

“不!”

面对父亲的武断决定,琳达光洁的牙齿紧紧咬住鲜艳的红唇,“让我嫁给那个傻瓜,我宁可去死!”

“琳达!”

女儿的固执也让弗朗西斯公爵生出几分恼火,“这件事就这么定了!”

“您还是我父亲吗?”

弗朗西斯不容置疑的口吻彻底激怒了倔强的少女,“哪一位父亲会把自己的女儿嫁给傻瓜!父亲大人,这就是您对我的爱吗?”

“啪!”

一个清脆的巴掌声让父女两人都呆住了。

几秒钟后,晶莹的泪珠充满了琳达的眼眶。她一言不发,转身就跑出了房间。

另一方面,从未打过女儿的弗朗西斯公爵只是愣愣的看着右手掌发呆。

“傻瓜?”

良久,弗朗西斯公爵放下右手,对着洁白如雪的天花板喃喃自语,“如果他是傻瓜,迪卡·凯恩会做他的老师?会培养他做为自己的继承者?我的女儿啊,那个老家伙可是天堂同盟真正的……”

“琳达,你让我失望了。”

“老爷,小姐没有带侍卫就出去了!”

几分钟后,公爵府的老管家慌慌张张的冲进琳达的闺房,对自己的主人说道。

“让大卫去找她吧。”

弗朗西斯公爵英俊的脸孔上露出一丝疲惫的神情,“不愿意……就把她架回来!”

史莱克城东,沃尔夫森林。

“沃尔夫”在罗曼语中是“狼”的意思。从这个名字就可以看出,沃尔夫森林是魔狼的乐园。这座蜿蜒千里的森林自血色平原开始一路向南,一直延伸到艾伦王国境内,是整个晶岚大陆都有数的大森林。

据冒险者公会推测,这座面积与某些小国相比都不遑多让的森林里,至少生活着九位数的各类魔狼,从一阶的白狼到六阶的疾风魔狼都能寻到踪迹,堪称狼族魔兽的博物馆。据说,在沃尔夫森林深处,还生活着传奇甚至是圣阶的魔狼。

沃尔夫森林中的狼类很多,但却维持着一种奇异的平衡。一旦森林中的食物不足,狼群与狼群之间就会爆发战争,败者成为胜者的果腹之物,直到食物的数量扩充到足够狼类生存。

而食物的缺乏,也演变出沃尔夫森林独有的现象,狼潮。在魔狼繁殖的秋季里,除了自相残杀,魔狼们也往往成群结队冲出沃尔夫森林猎取食物。这种食物包括各种魔兽,也包括人类。

另外,人类的捕杀也是维持沃尔夫森林平衡的重要原因。史莱克城冒险者公会的任务,有一大半都是猎杀各种狼类,取得它们的毛皮、魔核、血液以及其他零碎的部件。

在这里,每时每刻都有魔狼死去,也有自不量力的冒险者被魔狼撕成碎片。然而为了财富和名声,无数的冒险者还是前赴后继,挑战那无穷无尽的狼群。

“噗!”

沃尔夫森林边缘,假面脚步一错,避开火焰狼王的扑击。紧握的锋利大剑顺势而动,宛如一道划破天际的闪电,准确的刺入火焰狼王的腰间。

利刃入体,那只比寻常火焰魔狼大了一圈的火焰狼王哀嚎一声,背上的剑刃状火焰迅速熄灭,自半空中跌落,变成一具尚且散着余温的尸体。

杀死火焰狼王的假面站在数十具火焰魔狼的尸体间,平淡的表情没有一丝变化。他将染血的大剑插回剑鞘,拔出腰间的匕首熟练的挖开火焰狼王的尸体。

按照狼族的习性,一支狼群的狼王总是在最后投入战斗。狼王的死,也意味着一个狼群的覆灭。换句话说,假面竟凭一己之力,屠灭了整个狼群!

十分钟后,假面的左手从一只火焰魔狼洞开的腹部取出一个淡红色的晶体,反射着树木缝隙中落下的阳光,显得几分迷离的神采。

“第一百个……”假面的嘴角撇起一抹浅浅的弧度,“可以交任务了。”

“不过火焰魔狼群不应该出现在沃尔夫外围呀?”

嘴角的弧度很快消失,取而代之的是紧皱的双眉,“秋季……难道是……狼潮?嗯,还是回去吧。”

假面将火焰魔狼的魔核丢入空间指环,对上百米外的密林随意一瞥,大踏步向史莱克城的方向走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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