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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章 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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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大街此时可谓人潮如织,摩肩接踵。宽阔平直的街道两旁,布满了各式各样,五彩缤纷的花灯。

有的花灯造型如同飞龙摆尾,有的造型如同盛开的荷花,还有的如同大船扬帆、仙女下凡,可谓林林总总,千奇百怪。不过,这些花灯的作工都非常精细,用上好的材料做成,可谓精美绝伦、让人只觉栩栩如生,如同真物。

在明亮的灯光照耀下,所有的花灯都放出了流光四射的溢彩,给人一种美不胜收的感觉,街道上的大隋百姓都在欢庆节日,让西大街变成了一片欢乐的海洋,所有人都沉浸在元宵灯会的喜庆之中。

许多许多的年轻男女,手拉着手,提着五光十色的灯笼,嬉笑着在街上快速走过。他们时而站在卖花灯的小贩面前观赏灯笼,时而又站在一家店铺面前,对门口挂着的大花灯评头论足。笑声和谈论声此起彼伏。

如今的大隋,还胡风极盛,礼教之防远没有后世的宋、明、清等朝那样保守固执,男女情侣在街上牵手行走,甚至打情骂俏,都是司空见惯之事。

宇文明和长孙无垢在一家卖首饰的店铺里,挑选着手镯。玉石做的手镯虽然没有金银做的那么贵重,但也色彩清新,作工精细,在外观的精美上毫不逊色于金银手饰,让人叫绝。

宇文明原本想给自己母亲萧婉君和妹妹羽晴各买一个银手镯,但在看了一下荷包之后,却只能放弃这个打算。他之前虽然从柴绍那里赢了几十贯铜钱,但在还债之后,早就所剩无几了。最后在踌躇半天之后,不得不只买了两个青玉手镯。

而长孙无垢却是不同,她是长孙家的二小姐,父亲又是正四品的鸿胪寺卿,家产虽不敢说有多少,但买金银手饰的钱还是没多大问题的。而且,今天长孙晟又心情大好,给了她整整五十贯铜钱,让她可以放心买东西。因此,她望着眼前这么多精美的首饰,看得眼花缭乱,一时之间竟然不知道买哪样好了。

“宇文公子,你看我买哪一个好呢?”长孙无垢手上已经拿了好几支金钗、玉镯和耳环,她恨不得每支都买下来,不过算了算钱,也只够一种买一支而已。

“这位漂亮的小姑娘,老身给你推荐一支吧!”

宇文明还在察看之时,卖首饰的老妇人便已经从长孙无垢的手中,选出了一支作工精细的金钗。

这是一支二龙夺珠钗,两条五彩纷呈的金龙张牙舞爪,在它们的大嘴面前则是一颗金色的圆珠,外观栩栩如生,造型别致。

“好啊!大娘,我头上插的金钗就选这支吧。”长孙无垢也非常喜欢这支双龙夺珠钗。

“对了,手镯我又选哪个比较好呢?”她语笑嫣然道。

“小妹妹,我先来帮你戴上吧。手镯可以叫你情哥哥帮你选一对!”那卖首饰的老妇人拿起那只金钗,帮长孙无垢戴上。

长孙无垢听她这样一说,却是羞红了脸道:“大娘,你别乱说啊!他……他只是我的哥哥而已!”

“哥哥?可是我之前听你是喊他什么宇文公子的。呵呵,哪有叫自己哥哥是公子的啊?”那老妇人呵呵一笑,然后又压低了声音在长孙无垢耳边道:“小妹妹,我看得出来,你一定是喜欢这位小公子对不?要不你也为他买条玉锁金项链好吧!这样才能把他的心永远锁住,一直爱着你!”

长孙无垢的俏脸羞得更红了,不过她却没有反驳老妇人的话,因为她的确已经情窦初开,对这位救了自己爹爹,又才华横溢的宇文公子暗生情愫。

而这时,还在聚精会神挑选手镯的宇文明却浑然不知。他望着七八对颜色各异,品种不同,造型奇特的手镯。正心中犯难,感觉这对也不错,那对似乎也可以,要让他从中挑出最好最漂亮的一对,还真有些不容易呢。

过了好半天,他才终于选出了一对晶莹剔透,颜色碧绿的手镯,镯面上还各刻着一条金龙和玉凤。

“长孙姑娘,你看这对手镯如何?我看还挺漂亮的!”宇文明将手镯递给长孙无垢道。

长孙无垢接过手镯,也是心中欣喜异常。她将宇文明拉到店内的一个角落里,小声说道:“宇文公子,以后你就不要叫我长孙姑娘了,就象我哥哥无忌那样,叫我无垢吧!”

“好啊!那你也不要叫我什么宇文公子了,也象我妹妹羽晴那样,叫我明哥哥好不?”宇文明听闻之后,也是目光闪烁,微笑着提出了自己的要求。

长孙无垢听闻之后,却是如同作贼一般,望了望店内的那老妇人,见她正在找项链,没有注意到自己这边。方赶紧点了点头,精致的小脸却是已经羞红到了耳根。

而这时,卖首饰的老妇人却已经拿着一条精美绝伦的项链走了过来。这条项链是金色的,链条有些粗,提在手上感觉有些重。而在项链上,有一个白玉做的玉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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